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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躲猫猫 强制拘留促执行

2021-12-7 10:20| 发布者: 新闻发布3| 评论: 0|来自: 剑河县人民法院

摘要: 1内容前瞻被执行人推托责任不按期履行承诺内容,剑河县人民法院运用拘留强制措施促案件顺利执结。2基本案情张某军与杨某峰劳务合同纠纷案,2021年3月,剑河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由杨某峰支付劳务费28420元 ...
1内容前瞻
被执行人推托责任不按期履行承诺内容,剑河县人民法院运用拘留强制措施促案件顺利执结。

2基本案情
张某军与杨某峰劳务合同纠纷案,2021年3月,剑河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由杨某峰支付劳务费28420元,调解生效后,杨某峰未履行还款义务。同年10月,张某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剑河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线上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峰无财产可供执行,存在执行不能风险,经多次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定期支付案款的协议,但承诺后被执行人仍然超期未支付案款,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嫌疑。 

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剑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9日向被执行人杨某峰发出《拘留决定书》,在执行干警对其实行拘留前送医体检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峰联系亲友筹款两万余元,一次性将剩余案款结清,同年11月22日,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3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使用拘留强制措施成功推动案件执行完毕的典型案例。执行实践中,被执行人杨某峰对申请人张某军做出的承诺并未按期兑现,根本没有充分意识到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本案中,剑河县人民法院运用拘留强制措施,让被执行人意识到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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